目的
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,對輪班、夜間工作、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,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,訂定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管理計畫,以確保輪班、夜間工作、長時間工作員工達到健康管理、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身心健康保護之事項。
法源依據
-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6條第2項第2款
-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10條
-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24條之2
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,對輪班、夜間工作、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,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,訂定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管理計畫,以確保輪班、夜間工作、長時間工作員工達到健康管理、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身心健康保護之事項。